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,也即是說,今年的成績最多可保留到第二年,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可保留一年。
參考歷年全國一級建造師合格標準為各科目總分的60%,即為:《建設工程經濟》60分(試卷滿分為100分),《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》和《建設工程項目管理》78分(試卷滿分均為130分),《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》96分(試卷滿分均為160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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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,也即是說,今年的成績最多可保留到第二年,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可保留一年。